2020年9月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召开会议,对全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部分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也开始学习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内容和精神;市场期待已久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启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进一步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具有可量化和可考核的特点。实施三年行动将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提升改革综合成效。2019年11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研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6月方案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可谓应时而生。一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通过各种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积累的丰富经验需要推广;另一方面,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国企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亟待落实。2020年也是政府和企业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未来五年的改革和发展也需要可操作性更强的改革方案给予引导。在此背景下,市场对一个全面的改革实施方案呼声很高。
2019年10月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新要求。三年行动方案的研究制定在四中全会闭幕后两周内被提起,方案在七个月后获得审议通过。
2019年10月
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对国企改革提出新的要求
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2019年11月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
2020年6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自2019年底被提出以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成为国企改革领域的重大热点。国务院国资委在今年4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方案的四个主要特点,在7月的新闻发布会、9月的中央企业三年行动动员和部署会和10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披露了方案中的改革重点。
三年行动的动员及部署
实施三年行动是2020年国企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 “实施三年行动,提升改革成效”的要求。2020年9月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下发后,中央陆续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国务院国资委也对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动员部署会强调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提出严格的要求。地方动员部署会上,中央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完善本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把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位,要有明确的时间表、责任人,立下军令状,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央企“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要层层立下‘军令状’,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上下贯通、‘一竿子扎到底’;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
部分地方国资委和央企也开始学习贯彻三年行动方案,并计划制定切合本地和本企业的实施方案。上海市国资委提出“要结合实际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在综改试验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上海国资国企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中国电信要求“在‘十四五’规划框架下,抓紧制定中国电信三年改革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4-2019年国企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回顾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主要通过开展试点和专项工程推进国企改革。自2014年启动“四项改革”试点项目以来,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呈现出循序渐进,不断扩围增量的特点。截止2019年底,共有数百家企业入围,较多试点企业的改革任务已经完成。
国企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是改革全面铺开的重要基础,也将继续成为三年行动推动实施的重要抓手。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专项工程的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
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的重要性也被多次强调。2020年9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杭州召开“科改示范行动”现场推进会,要求广大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型企业,要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上更好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