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等制度体系专题推进会,对这项工作明确部署。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行程中点,做出这样的重要安排,展现了改革的战略性、政策的前瞻性,国有企业的朋友们,都需要完成好这张新答卷,让公司章程和发展改革更紧密统一起来。
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等制度体系,应该如何操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整体展开说一下。
公司章程有多重要?
公司章程这个法定文件的名字,大家都不陌生。
根据《公司法》规定: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可见,公司章程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在这个文件中,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列明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治理结构、重要经营管理制度等核心事项。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章程的制定,是公司设立的前置条件和核心文件,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条款,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的核心自治规范。
毫不夸张,公司章程就是企业层面的“宪法”,是依法治企的基石。公司章程的所有内容规定,一旦签字盖章,出资人也好、股东也好、董监高也好,都需要心存敬畏、严加遵守。
国企公司章程有什么核心内容?
明确了章程的核心地位,就更能体会制定一个好的章程是多么重要!
一家国有独资、全资或者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在制定和修改章程时,应该确定好哪些关键内容呢?
需要在《公司法》要求基础上,根据2021年颁布的《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在十一个方面展开制定:
(一)总则;
(二)经营宗旨、范围和期限;
(三)出资人机构或股东、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
(四)公司党组织;
(五)董事会;
(六)经理层;
(七)监事会(监事);
(八)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九)财务、会计、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
(十)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十一)附则。
这个基本范式规定,一方面结合了几百年来西方现代公司制度的传统内容,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特点,增加了公司党组织和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两个重要的部分。每家国有企业,制定和优化公司章程时,基本依据就是上面这个十一个章节的章程结构。
三年行动哪些内容要进章程?4类13个要点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高度,有系统开展综合国企改革的宽度,还有各项改革工程节点要求和质量要求的深度,展开的是一张改革全景图。
这张全景图,显然不能把每个细节全部装进公司章程,这也和章程自身“宪法”定位不相符。
那么,哪些内容必须进章程呢?
根据本次推进会的部署,核心是四个方面的原则问题、方向问题,进一步细化为13个修订要点。
重点一:党组织领导融入公司治理
如何把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融合,实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效能最大化?关键是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三个基本事项: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是三年行动中的核心篇章之一,从干部管理机制改革、到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再到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体现出了改革的力度、强度和持久度。
根据推进会部署,这个部分需要有三大内容有针对性的体现在公司章程中。
以上四大类,一共13个要点的要求,就是本次推进会明确规定,全国国有企业都需要针对本企业章程进行优化的核心内容。
公司章程是依法治企的基石,那就真的要依法行事,要把这个企业宪法放到公司决策、管理的显著位置上去,而不是束之高阁,锁进法律部门和档案部门的文件柜。
国企在章程管理上的不足,不是过去没有章程,不知道章程是什么,而是章程地位作用有所弱化,有的变成了一纸公司注册文件,格式化、范式化,缺少个性化内容,也没有和公司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机关联。章程成为一个静态的、缺少活力的、约束力下降的可有可无文件。
到2022年最终评估问效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能不能和每家企业的章程紧密结合,将是一个重要考核点。希望各位朋友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做好这个重要又紧迫的工作,为改革的持续发力贡献价值!